1914年7月2日,出席西姆拉会议的英国代表通告中国代表次日签约。英代表重复以前威胁:如不签约,中国将失去在西藏的一切权利。陈贻范奉命拒绝签字。3日,英国代表只能与“西藏代表”自行签订《西姆拉条约》。该条约基本同于3月11日英国提出的“调停约稿”。
陈贻范声明:“凡英藏本日或他日所签之约,或类似之文件,中国政府一概不能承认。”6日,中国政府又向英驻华公使朱尔典,并通过中国驻英公使刘玉麟向英国政府声明:“中国政府不能擅让领土,致不能同意签押,并不能承认中国未经承诺之英藏所签之约或类似之文牍。”
西姆拉会议结束后的7月10日,英国外相格雷在议会演说时,再次要求中国签字,并威胁说:“只要中国不这样做,……后果对中国来说一定是灾难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