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0年12月14日,英国上议院通过一决定,将爱尔兰分成两部分。根据这项爱尔兰行政管理法案这两部分将各设一个议会和一个行政机关。 北方议会代表安特里姆·阿马、唐·弗马纳、伦敦、德里和蒂龙诸郡。这6个郡的居民大多数信仰新教。南方议会代表天主教的多数,它将设在都柏林。双方的公共利益由爱尔兰新枢密院处理,而国家的这两部分继续在英国议会中拥有代表席位。南部政界已声称他们反过这项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