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10月14日,台湾破获一起贩卖伪造学历证件案。据“调查局”调查证明,屏东县私立明德中学,从一九七○年至一九七九年的十年间,有七成毕业证书或结业证书是出售的;一九七九年以后,有一半是卖出的。买得证件者有人出国留学,有人考上大专,也有人取得资格担任公职或当寻民意代表”。
这一伪造学历证件弊案牵涉颇广,不但在国内出售,国外也有人求购。该校所伪造的学历证件计有,高中日间部毕业证书、高中及初中部结业资格证明书,初中部学业及格证书等。
熟悉明德中学贩售文凭内幕的人士指出,明德中学出售学历的交易大约有三种,一是学生每学期按时缴学费,不用上课。这类学生多为“老”学生,少数现任县级民意代表向该校买得学历证件。二是一次付清学费,这类学生是急需学历证明,以便应考求职。高雄码头工人有些就在该校购买了学历。三是人头学生。多系高中留级或转学生,为保留学籍,将学籍寄在明德中学,而学生并未上课。
明德中学贩卖伪造学历证件舞弊案,引起台湾各界震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