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2年12月29日,由宋庆龄、蔡元培、杨铨(杨杏佛)、黎照寰、林语堂等发起的中国民权保障同盟在上海华安大厦召开成立大会。临时执行委员会由宋庆龄、蔡元培、杨铨、林语堂4人组成。宋庆龄任主席,蔡元培任副主席,杨铨任总干事,林语堂任宣传主任。次年1月17日,上海分会成立,宋庆龄、蔡元培、杨铨、林语堂、伊罗生、邹韬奋、陈彬和、胡愈之、鲁迅9人任执行委员。1月31日,北平分会成立,胡适、成舍我、陈博生、徐旭生、许德珩、任叔永、蒋梦麟、李济之、马幼渔9人为执行委员,胡适任分会会长。同盟宗旨是反对国民党政府的迫害,援助与保护进步人士,争取结社、言论、出版、集会自由等民主权利。
1933年6月18日,总干事杨铨被国民党蓝衣社特务暗杀,该盟被迫停止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