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年头,身边有人选择移民、出国定居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儿了,移民申请人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移民国家和移民类型。以美国为例,获得绿卡、成为美国永久居民的常见方式包括:通过工作雇主来申请职业移民、可以凭借自己的优秀专业技能申请杰出人才绿卡、可以通过公民或绿卡持有者的配偶、亲属申请婚姻绿卡或亲属移民等,除了上述方式之外,近年来投资移民也越来越受中国公民青睐。
根据胡润百富(Hurun Report)2015年发布的《中国投资移民白皮书》显示,全球最具中国人青睐的移民及置地目的地排前三位的分别是美国的洛杉矶、旧金山和纽约,前十名中有一半都是美国的地盘;白皮书还从教育、职业、国家移民政策、生活成本、税务、医疗、护照免签、移民群体适应性八个角度充分评估了世界主流移民国家在吸引国际移民方面的整体实力,美国以最高分9.1分当之无愧登上榜首。
而中国则是目前美国最大的投资移民来源国:
从最新一份美国国会签证研究报告中可以看出,中国大陆出生公民申请人获得投资移民绿卡的人数在近四年都保持在84%以上。
投资移民并非花钱买绿卡那么简单
来美国投资移民这件事儿大家都不陌生,但很多人还是对投资移民有一些常见误解。小纽经常遇到这样的提问:是不是花钱在美国买套房子就能全家移民啦?这个问题的答案是一个大写的“不是!” 还有一个经常听到的讨论“投资移民就是花钱买张绿卡”,有关这一点得需要花费一些篇幅来解释一下。
EB-5投资移民绿卡是在1990年由美国国会批准的一项旨在为美国带来更多资金、创造更多工作机会的投资移民项目,EB-5鼓励申请人投资美国境内的新建、重组或扩张的商业项目。通过EB-5投资移民项目,满足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先获得有条件限制的、时效为两年的临时绿卡,两年后,如果申请人满足各方面条件即可获得永久绿卡,成为美国永久居民。每年一共有10,000张投资移民绿卡限额,而这10,000张是以人头计算,不以家庭单位计算。
对于美国政府来说,这是一种获得投资、发展地方经济、创造就业的一举多得之举;对于申请投资移民的申请人来说,投资移民首先应该是一种有风险的投资行为,拿绿卡、获得美国永久居民身份只是投资行为附属得到的便利之一。
投资移民到底需要准备多少钱?
一般情况下,美国投资移民的投资金额要求为100万美金,但为了刺激美国地处偏远或高失业率地区的经济发展,投资移民规定出了一块特殊区域——目标就业区(Targeted Employment Area, TEA),地处符合标准目标就业区的投资移民项目投资金额可降低至50万美金。
满足目标就业区的两种情况为:
(两者取其一即可)
01、地处偏远地区,在大都市统计区(Metropolitan Statistical Area)之外的地区或者人口少于2万的城镇;
02、高失业率地区,即失业率至少高于美国平均水平150%的地区。(因为高失业率地区计算方式相对灵活,目前很多TEA满足第二种情况)。
这两年美国政府一直在倡议投资移民改革、上调投资金额,但碍于各种因素、条件所限,目前投资移民相关要求并未进行调整,一切照旧,是否改革、怎么个改法需要等到今年9月底才能见分晓。
另外投资移民并非简单一步即可拿到绿卡,标准流程一共分为三步:
01、向移民局递交I-526投资移民申请,目前I-526的平均审理时间为13-15个月;
02、I-526获批后需要等待约两年左右的排期,排期到来后可以递交I-485绿卡申请,在美国境内进行身份转换,或通过美国驻中国大使馆申请移民签证进入美国,获得两年有效期的临时绿卡;
03、临近两年临时绿卡到期时,递交I-829去除有条件身份,申请投资移民临时转永久绿卡,申请成功后即可获得10年有效期永久绿卡。
直投 VS. 区域中心
搞清了投资移民的花费和基本流程,申请人还应对投资方式有一个直观概念,投资方式是否适合投资人直接决定着这次投资行为最终是否会成功。
美国投资移民的投资方式一般分为两种:直接投资项目和区域中心项目。
直投(Direct Investment):
是指投资人直接投资可以创造就业机会的新商业实体。EB-5直投是一项永久性法案,直投项目需要投资人亲自负责、直接参与到项目的管理和实际运营中来,投资人亲力亲为可保证投资人对资金进行直接操控,对企业管理也拥有最大的自主权,可以直观证明投资移民是否成功非常重要的一点——创造10个就业机会。一般情况下,选择这种投资方式的申请人会在美国直接开设餐厅、超市、加油站等这类劳动密集型产业。
区域中心(Regional Center):
与直投项目不同的是,区域中心项目无需投资人直接参与到项目管理、运用中,只需要提供投资资金,由美国移民局授权批准的“指定区域中心”专门从事特定投资移民项目的开发、融资、建设和管理等相关工作。
区域中心是美国从1993年开始执行的一项不同于直投模式的投资移民方式,受区域中心法案影响,与直投属于永久法案不同的是,区域中心需要国会每三年进行一次授权延期,目前法案延期至2016年9月30日。
区域中心募集到来自众多投资人的款项后,将这笔资金投入到相对规模较大的商业项目中,投资人并无机会参与到项目开发、管理、运营进程中来,另外区域中心并不一定要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还可以通过间接就业、延伸就业等方式来满足移民局的相关要求。房地产开发一般是最常见的一种区域中心投资方式。
EB-5三大关键因素
最后,再来和大家简单聊聊EB-5投资移民最关键的三大要素:申请人的投资资本、新建商业实体、创造就业。
申请人的投资资本(Investment of Capital):
当初美国政府创立EB-5投资移民就是为了让美国能吸收外国投资资金、造福国家经济发展,所以在移民局的官方文件中反复强调“资本”和“投资”两个概念。
01、资本(Capital):在这里资本并不是指现金,而是宽泛地指代投资人可以提供的创造商业价值的资本,其中不仅包含申请人持有的合法的现金、设备、库存、以及其他有形资本,甚至还包括申请人拥有的许诺在未来将要支付的资本。
02、投资(Invest):投资意味着投资人提供资本,不可以通过资金投资这个商业实体换回债券、债务以及其他各种回报方式。移民局也强调投资人必须实际愿意承担投资风险投入所需资本。
新建商业实体(New Commercial Enterprise):
EB-5投资移民项目要求投资人必须投资创造一个新的商业实体,而对“商业实体”的定义也相对宽泛,包含任何以营利为目的建立的合法持续经营的商业活动实体。而对于这个商业实体有多新,移民局的定义是该商业实体应成立于1990年11月29日之后,如果成立于1990年11月29日之前,该项目进行重组或者扩张也满足要求。
创造就业(Create Jobs):
创造就业是投资移民非常关键的因素之一,说白了美国政府不是光要钱,而是要让这部分资金能持续为美国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申请人的投资必须为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者创造至少10个全职就业机会,全职员工需要每周至少工作35小时。每一个全职职位可以由两人及以上员工共同分担工作时长或职责,只要符合该职位每周至少35小时工作时长即可。
与直投不同,区域中心对创造就业方面相对更加灵活,允许包含间接就业。但是间接就业的计算方式需要经济学专家运用经济影响分析来计算、确认创造的就业数,最终也需获得移民局首肯。
预告:有关上述内容小纽将会在近期推出的文章中分别进行详述供纽粉参考,例如直投和区域中心的详细区别、投资移民三大要素的详细解析等,敬请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