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工移民还没有开始排期之前,移民的优先类别一般不引起人们的注意,因为所有的劳工移民类别拿到绿卡的时间几乎相同。但是,劳工移民开始排期后,劳工移民的申请类别不同,拿到绿卡的时间截然不同。
如果按照劳工移民第一优先类别(如特殊人才或杰出教授或科研人员)递交申请,申请人可以一并递交I-140移民申请和I-485调整身份申请,还可以一同申请工作许可和回美证(毋需申请签证进入美国)。原因是第一类优先的绿卡名额够用,移民不用排期。
但是大多数外籍学生学者和员工达不到第一优先类的条件,他们也没有办理EB-5投资移民的条件,这些外籍人士只好按第二类优先(EB-2)或第三类优先(EB-3)申请美国绿卡身份了。
EB-2劳工(职业)移民第二优先
EB-2是劳工(职业)移民第二优先种类(Employment based second preference)的简称。EB-2(劳工移民第二优先)包括两种:
➤第一种是PERM劳工纸申请中工作职位要求硕士学位或者学士学位另加5年工作经验的申请
➤第二种是因为符合国家利益而申请免除PERM劳工纸申请的国家利益豁免(NIW)申请
同属EB-2,PERM劳工纸申请和国家利益豁免的区别在于,前者要求美国雇主在永久地雇佣一个外国员工之前(为他递交I-140移民申请之前)先登广告招收合格的美国工人,在招不到合格的美国工人的情况下,才为外籍员工递交I-140申请。而后者则是外籍员工根据自身的成就和对美国国家利益的贡献而直接向移民局(不经过劳工部)申请免掉广告招聘过程,请求移民局批准其永久移民美国。
国家利益豁免申请比较特殊而且多数不需要雇主支持。有关国家利益豁免(NIW)申请,可以阅读谢律师的早期文章“国家利益豁免”的条件及其自我评估。
第二类优先EB-2申请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PERM申请的职位要求硕士学历或者学士学历另加5年工作经验。如果职位只要求学士学位或者要求学士学位另加5年以下的工作经验,此类申请不是EB-2。
(2)美国雇主同意PERM申请的职位的广告中可以要求硕士学位或者学士学位另加5年工作经验。这一条非常重要。即使第一个条件符合,但雇主就是不同意在广告上写上硕士学位,或者学士加上5年工作经验,仍然不能办EB-2。相反,如果按劳工部的要求,某职位只要求学士学位,但雇主坚持要求硕士学位,而且有材料证明其学位要求的合理性或是因为其生意需要,仍然可以按EB-2种类来申请。
(3)外籍员工必须拥有硕士学位或者学士学位另加5年工作经验。如果职位要求硕士学位,但外籍员工只有学士学位和5年工作经验,一般不行。如果职位要求学士学位另加5年工作经验,但外籍员工只有硕士学位,一般也成问题。类似复杂的问题,便需要办案律师的专业经验和知识了。
EB-3劳工(职业)移民第三优先
第三优先(EB-3)又包括三小类:
➤第一小类是劳工纸申请的职位要求本科学位
➤第二小类是劳工纸申请的职位要求两年或两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训练 (技术工人)
➤第三小类是劳工纸申请的职位要求两年以下经验(无技术劳工)
很显然,这三类包括所有的最高教育程度为大学本科或者以下的外籍劳工的移民,而且,相对第一优先类别(如特殊人才或杰出教授科研人员和跨国公司主管)以及劳工移民第二优先(要求硕士学位)而言,只有大学本科或者没有上过大学的这部分人毕竟要多得多。
但是,美国移民法分配给前三类优先顺序的移民申请的移民名额是一样的,都占全世界范围的签证名额的百分之二十八。当更多的只受过大学本科教育或者没有大学文凭的外籍劳工申请劳工移民时,按第三优先递交申请的案件必然要比第一优先(EB1)和第二优先(EB2)的案件慢得多了。
这样,外籍员工能申请第一类或第二类优先的,一般不走第三类优先申请。但是,2013年8月的移民排期表明中国大陆出生的第三优先申请排期比第二优先还快,这表明中国大陆出生的绿卡申请人绝大多数拥有高等学位,绝大多数按第二优先类申请绿卡,或者很少人按第三优先类申请绿卡。这也说明第三优先类并非总是比第二优先类晚拿绿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