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发现另一半有乙肝,该怎么办?
我国的《婚姻法》并没有规定乙肝病毒感染者不能结婚和生育,这是他们的权利。但考虑到配偶和下一代的健康,防止出现配偶间的传染和母婴垂直传播等问题,应依据情况采取一些相应的防范措施。
夫妻生活
夫妻一方如果有乙肝病毒感染或携带,另一方应该接种乙肝疫苗,待机体产生保护性的乙肝表面抗体(抗-HBsAg)后,可以避免乙肝病毒的感染。
如果机体没有产生抗体,夫妻间过性生活应该使用安全套,并且,在性生活方面应适当节制。乙肝病毒感染或携带者,要避免过于劳累和酗酒,尤其是当肝功能异常时要及早就医。
社会交往
乙肝病毒并不会通过消化道系统传播,也就是说握手、拥抱、接吻及吃饭等都不会造成乙肝病毒的传染。
乙肝病毒通过血液、体液传播以及母婴、父婴传播。还有一些客观性因素也会导致病毒传播,例如未消毒的医疗器械、与患者共用剃须刀等生活物品,都有可能造成意外性传播,但是临床比例比较低。
孕育孩子
乙肝是传染病不是遗传病。如果携带乙肝病毒的是男性,父婴传播的几率很小。我国对刚出生的婴儿全部注射乙肝疫苗,因此这种传播可能性会更低。
母婴传播是乙肝病毒传播的重要途径之一。女性乙肝病毒感染者应在急性乙肝基本治愈并稳定6个月以上,慢性肝炎达好转标准并稳定1年以上再考虑怀孕。孕后才发现患病的女性,可在怀孕三个月后做相应的治疗,仍有保留孩子的可能性。
“大三阳”的女性生育,婴儿出生后应及时注射乙肝高效价免疫球蛋白和乙肝疫苗,80%以上可以阻断母婴传播。“小三阳”的女性生育的婴儿,在出生后24小时内注射乙肝高效价免疫球蛋白和乙肝疫苗,之后的2、3、5月再分别注射乙肝疫苗,95%以上可以阻断母婴传播。婴儿出生后,最好进行人工喂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