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12月22日,“申根协定”执委会在波恩决定,该协定将从1995年3月26日起正式生效。 届时,“申根协定”九个签字国中的七国,即法国、德国、比利时、卢森堡、荷兰、西班牙和葡萄牙将取消内部边界检查,实行人员自由流通。意大利和希腊因在信息技术方面尚未做好准备,决定晚些时候加入。根据法国的要求,“申根协定”执委会决定将从1995年3月26日起的前三个月作为过渡期。在这期间,上述七国可以检查这一机制运转情况,酌情决定是否立即全面实施“申根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