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6年《烟台条约》签订后,没有满足英国侵略者的欲望。 1885年7月18日(清光绪十一年六月七日)中英两国在伦敦又签订了《烟台条约续增专条》。规定:鸦片入口每箱(百斤)向海关一并缴纳税厘110两(正税30两,厘金80两)后,由华商持凭单运往内地销售,中途不再征收任何捐税。 1890年3月31日(清光绪十六年闯二月十一日)在北京再次签订了《中英烟台条约续增专约》。其中规定:开四川重庆为商埠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