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之财物,为王与贼、火、水、恶子等五家之共有物,不能独用之也。智度论十一曰:“富贵虽乐,一切无常,五家所共,令人心散轻躁不定。”同十三曰:“勤苦求财,五家所共,若王若贼若火若水若不爱子用,乃至藏埋亦失。”大疏八曰:“我今舍世间所爱之财,五家所共,多诸过患,用贸无上法宝正法之财。”
条目 | 解释 |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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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种庄严 | 一戒璎珞庄严,菩萨持禁戒以离身之诸恶也。二三昧璎珞庄严,... | 详细>> |
瓶碎失宝 | 瓶即天德瓶也。智度论十三曰:“譬如有人,常供养天。其人贫... | 详细>> |
岑大虫 | 人称景岑禅师也。 | 详细>> |
喜菩萨 | 具名金刚喜菩萨,阿[门@(人/(人*人))]如来四亲近之一。 | 详细>> |
高世耶僧悉哩唎 | 译曰野蚕卧具。见饰宗记五末。Kaus/eya-sam%astara。 | 详细>> |
五分法身 | 以五种功德法成佛身,故曰五分法身。小乘以之为三身中之法身... | 详细>> |
藏主 | 司经藏者。大禅苑大藏经分二副,置于东西。因而有东藏主西藏主。 | 详细>> |
硬剥剥地 | 形容物之坚。见碧岩五十九则著语。 | 详细>> |
不可得 | 空之异名也。诸法空无,而无所得之实体也。智度论五十二曰:... | 详细>> |
五浊增时 | 五浊者,住劫中自人寿二万岁之时为始,初则其浊轻微,渐从时... | 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