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证监会)出拳了,对于EB-5融资销售的非法行为,开出第一个罚单。
SEC逐渐加强EB-5行业的监管,EB5Sir都觉得是老生常谈了,也是谈得有些审美疲劳的话题。不过,这次SEC真的来了,不是因为EB-5项目欺诈,而是EB-5融资销售的中间环节,没有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史上第一起,SEC插手到融资环节中的合规性执法了。
下面先来看下,SEC在其官网的新闻稿,文章后面再慢慢解释,投资者所需要注意的事项:
2015年6月23日华盛顿特区 - SEC今天处罚了两家公司,其非法向寻求美国居留权的外国人销售超过7,900万美金的投资。这是继SEC打击EB-5欺诈融资之后的,第一起对于政府的EB-5投资移民计划的打击。
Ireeco LLC,前称:Boca Raton, Fla.,及其子公司Ireeco Limited,一个香港注册但是美国运营的公司,被控作为150个EB-5投资者的未注册的券商/经纪人。由USCIS(移民局)监管的EB-5计划,提供给外国人以合法的途径获得永久居留权,通过直接投资到美国的商业企业,或者在特定区域和行业,促进经济发展的私营“区域中心”。
根据SEC的处罚令,Ireeco LLC和Ireeco Limited利用他们的网站来招募EB-5投资者,其中一些已经在美国获得了临时签证。Ireeco LLC和Ireeco Limited承诺帮助投资者选择合适的区域中心来投资,据称他们将大多数的EB-5投资者都引导到同一批区域中心,并从区域中心获取佣金,一旦USCIS批准了投资者的有条件居留申请(绿卡)。
“在美国为EB-5项目募集资金时,这两个公司并未合法注册为券商(securities broker)”SEC的Miami办公室主管Eric I. Bustillo说。“券商/经纪人(broker dealer)的注册要求,是捍卫我们证券市场诚信的重要保障,SEC将强有力保证这些条款的执行。“
没有承认或者否认SEC的指控,Ireeco LLC和Ireeco Limited接受指控,并且停止操作或引起今后类似的违法行为。他们同时也同意监管程序,以决定是否他们应该基于他们违法行为,被责令退回他们所涉嫌的非法所得,支付罚金,或者两者并罚。
SEC的调查是由,Miami办公室的Brian Theophilus James展开的,并且获得助理区域总监Chedly C. Dumornay以及副总监Glenn S. Gordon的督导。SEC感谢USCIS的协助。
看了SEC的新闻稿,感觉好像不是太热闹,也不是什么大事,但是该新闻对于EB-5行业而言,绝对是个特大新闻。如果之前一直有关注EB5Sir微信的话,之前我们看到SEC起诉某某机构公司等,都是因为这些公司涉嫌EB-5欺诈,譬如:芝加哥会议中心项目方,加州运作乙醇厂的韩裔律师等,而这次SEC的通告,指出了SEC开始进行EB-5融资销售环节的证券违规执法。
SEC加强EB-5行业的呼声一直没有消停过,但是如何监管,从何处着手,一直没有看出端倪,包括今年年前关于SEC处罚律师的事宜也尚未落地。通过该事件,我们可以看到,EB-5融资环节被SEC忽略的时代已经过去了,无论是否有EB-5的新法案出台,SEC监管EB-5融资销售环节的执法力度,只会越来越强。
EB5Sir个人感觉,对于投资者要注意的有几个方面:
1. 在美国境内,包括不少留学生,应该注意参与到EB-5投资,要通过注册的Broker Dealer,这可以在FINRA的网站查询,www.finra.org。
2. Ireeco LLC是通过旗下的whichEB5.com网站,招募投资者的,看似中立的网站,提供的还是某些有限的项目给投资者,也需要注意。
3. 当然,SEC监管越严格,对于投资者越是好事,严格的监管带来的是信息更加充分的披露,有利于投资者不被误导和欺诈。
下面是一篇老的文章中关于SEC和Broker Dealer的内容,供朋友们参考:
许多EB-5融资项目,都依赖于资金筹集人来帮它们寻找并介绍合格的投资者。资金筹集人可能要受到美国或者进行资金筹集活动所在州的Broker-dealer(证券经纪人)法律的监管。到目前为止,绝大部分的EB-5融资过程并没有注册broker-dealer的协助。但是,最近的执法趋势表明,EB-5行业越来越需要持牌broker-dealer的参与。
1934年修订的证券交易法案,将“broker”定义为:任何从事影响他人证券账户交易业务的人。Brokers(和dealers,另一个名词)必须在SEC(证券交易委员会)和他们从事业务的州进行注册。一旦注册后,他们会被要求成为FINRA(美国金融监管局)的成员。作为持牌broker-dealer和FINRA成员,broker-dealer必须接受广泛的法规限制和监管。
在项目的早期规划阶段就应该向有EB-5经验的broker-dealer进行咨询,这样broker-dealer就有机会,在接受合约前对项目发行方和项目进行初步评估。通常,Broker-dealer将和项目的公司/证券律师密切合作,对项目进行初步的尽职调查并评估项目成功的可能性。Broker-dealer将审核项目的市场、融资和签约文件,包括英文的和投资者的母语,并确保这些项目文件的准确性。
一旦准备工作完成,broker-dealer会将项目市场文件和协议文件,提交给他们在美国和海外的相关渠道。broker-dealer还将,通过认购文件的提交以及投资到项目的过程,来管理投资者。
如果项目参与者,需要是持牌broker-dealer,但是没有牌照的话,就会对为无牌照方、融资发起人及其合伙人,以及EB-5投资者造成一些列的风险,包括:
1.面临SEC、州监管机构、联邦或州检察官,执法的可能性;
2.投资者丧失要求返还投资款的权利(即:撤销权)的风险;
3.防卫政府和/或私营企业行动的相关费用;
4.由类似行为引发的声誉的损害;
5.投资者对当前或今后融资项目缺乏兴趣的风险。
SEC Charges Unregistered Brokers in EB-5 Immigrant Investor Program
FOR IMMEDIATE RELEASE
2015-127
Washington D.C., June 23, 2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