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与17日,在EB-5顺利搭车延期之前,亚利桑那州的Jeff Flake和德州的John Cornyn参议员,联合推出:S.2415,EB-5 Integrity Act of 2015(2015 EB-5诚信法案)。
朋友们都非常关心这个提案的具体内容,以及其可能对EB-5的影响。今天,就来看看GT律所的Kristen W. Ng、Laura Foote Reiff和Matthew Virkstis律师的文章,由业内朋友Adela义务翻译,特此感谢。
2015年12月17日,在参议院及众议院领袖,建议将EB-5法案“原封不动”延至2016年9月30日的两天后,参议员Flake (共和党-亚利桑那州)、Cornyn (共和党-德州)和Schumer(民主党-纽约州)共同提出了S.2415法案,即2015年EB-5诚信法案。这是EB-5计划原定在2015年9月30日到期后的,第一次立法提案。同时它也是第114届国会,提出的第6份,寻求EB-5改革的提案。
此份提案包含重要的监管条例和诚信改革。其中的许多内容都与参议院早先,在2015年6月提出的内容相似。S.2415中提到的诚信措施,和前提案一样,在EB-5行业内一直广受欢迎。这些规定遵循了以下几个部门的建议,它们分别是DHS(国土安全部)、GAO(政府问责办公室)和国会的领导人们。此份提案条款中的大部分内容都和S.1501提案、及2015年11月和12月的利益相关者之间传阅的讨论稿一致。
以下就是旨在对EB-5计划进行改革的,诚信措施的主要部分:
· 区域中心计划:该提案提出就业要求,并禁止使用投资者的资金购买公开发行的债券,同时还就区域中心变更提供指导方针。
· 商业计划的预批准:提案要求,项目需在EB-5投资者递交申请前,必须递交项目申请。该提案还针对商业计划书提出诸多要求,并且项目商业计划书的获批将对,未来对投资者申请的审批起到约束作用。
· 报告:区域中心的年度报表,必须包含更多和更详尽的内容。
· 区域中心运作人员的诚信:提案要求对区域中心工作人员的背景进行监督调查。
· 外国政府或外国政府的企业,不能持有区域中心,也不可提供财力支持。
· DHS的新授权:提案要求,让DHS(注:移民局上级部门)有更多的新权利去关停区域中心,阻止或暂停区域中心的参与者,并且在投资者存在威胁国家利益、欺诈或虚假陈述等不轨行为,而有权拒绝或撤回投资者的申请。
· 区域中心的年度认证,需证明其遵守证券法。
· 建立EB-5诚信基金,每个区域中心需缴纳20,000美元或10,000美元的费用。费用的多少视区域中心规模大小而定。每位投资者也需缴纳1,000美元作为诚信基金。
· 加强监管募资方以及第三方营销机构:发起方必须在USCIS注册备案,并满足特定的要求。投资者必须签署一份知晓(披露)声明,表明自己已了解相关规定和流程、以及所涉及的费用。
· 新的资金来源要求:提案列举了赠与、贷款等方式的限制措施。所需提供的文件,还包括7年税单,如果征税管辖适用的话。
· 生效日:所有区域中心计划的修订案,均在颁布后90日起生效。资金来源的要求以及区域中心变更的要求,在颁布当日起生效。
· 新报告:提案要求GAO和多个政府机构,对于EB-5计划进行监督报告。
· 中介操作透明度:提案要加强中介操作透明度,监控中介与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交流, 并确保对区域中和投资者都做到不偏不倚的对待。
该2015年EB-5诚信提案,并未包括对现行TEA地区的认定以及最低投资额的改革。很有可能,当国会从冬歇回来,开始114届国会的第二任期时,立法听证会和其他提案,也将会随之而来。所以EB-5诚信提案,代表了国会对EB-5区域中心计划重大改革的另一步。EB-5区域中心计划的下一个大限设在了2016年9月30日。
据EB5Sir获得的小道消息,该提案的发起人,为在12.11狙击Grassley得手的纽约、德州和亚利桑那州的大佬,所以很明显,该提案是冲着阻挠EB-5改革的骂名而去的,至于两派如何对垒,最后鹿死谁手,EB-5神剧,第二季才刚刚拉开帷幕,还有9个月,且看好戏如何收场。
S.2415提案文本,有需要者,可微信公众号留言索取。
原文作者:Kristen W. Ng、Laura Foote Reiff和Matthew Virkstis律师,原文出处:www.eb5insight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