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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移民】美国有哪些工作许可?

出国留学的年轻人越来越多,本科,硕士,或者博士毕业之后,总会面临雇主要求具备移民局签发的工作许可,这篇文章谈一点普及的知识,美国有哪些工作许可外国人可以用来工作?

有些美国雇主因为自己对哪些外国人可以工作不了解,而对聘用外国人要么过分谨慎,甚至一概排斥的态度,要么一头雾水弄不清为什么聘用外国人竟然耗时耗财,这些因素导致外国人尤其是外籍毕业生学业完成后无法就业。我们简单介绍一下美国政府规定的可以用来合法工作的较常见工作许可。

一、绿卡

持有绿卡的美国永久居民,在移民法上仍是外国人,因为他们持有外国护照。有绿卡,持有人可以做任何可以做的工作。但是美国有一些工种,尤其是联邦政府的工作职位,必须是美国公民才可以申请。

二、工作身份或工作签证

这类工作许可包括的范围也非常广。它和上述的工作许可不同的是,移民局发出的批准书,就是工作许可。上面没有持证人的相片。被批准的外国人只能为批准书上列出的雇主工作,不能为其他人工作。如果雇主给予的工作关系结束,这种工作许可便失效。不管批准书上的有效期如何,这类工作许可有效期长短不一,可以延期,但有最长期限限制。如果快到法定的最长期限,这种工作许可就不能再延期。这种工作身份/签证包括H-1B,H-2A,H-2B,I,E-1,E-2,J-1,L-1A,L-1B,O-1,O-2,P-1,P-2,Q-1和R类签证。

三、工作许可

又称EAD, Employment Authorization或 Work Permit。这种工作许可基本上和上述的绿卡的工作授权一样,可以去做任何可以做的工作,而不受雇主、职位或地域的限制。和绿卡不同的是,这种工作许可有有效期的限制,持有人必须在工作许可到期前申请延期。法律也规定,移民局必须在收件后90天内完成审理。如果申请人在递交申请90天后,还没收到审理结果,申请人可以到当地移民局申请一张临时工作许可。申请临时工作许可时,需要填写新的申请表格,如果出示移民局发的收据,不需要另交申请费。这种工作许可由美国国土安全部下属的移民局发给。其大小相当于一张名片大小,上面印有持有人的相片。很多人,尤其从前失去合法身份的人,用此充当在美国的合法身份证明,而且几乎所有机构都承认它的证明效力。哪些外国人可以申请或得到这种工作许可呢?主要有下面几类人。

1. 能够递交或者已经递交I-485调整身份的外国人。一般说来,只要有资格递交I-485申请,就有资格递交工作许可申请。申请人在地窖I-485申请之时或之后任何时候都可以申请工作许可,而且不管I-485申请最后会不会得到批准,移民局却要接受并审理工作申请。这种工作许可有效期一般为一年,到期之前必须申请延期才能继续使用。一旦I-485申请被批准或被拒绝,这种工作许可自动失效。

2. 递交难民或政治庇护申请的“合格”外国人。这里强调“合格的”外国人,是因为笔者不想让某些读者以为这条渠道好申请工作许可,而盲目地递交不该递交的申请,而导致自己最后进入递解出境的程序。

3. 申请校外实习的外国学生。这种工作许可也被称为OPT卡。OPT卡和上面I-485申请的工作许可,长相几乎一模一样,但是OPT工作许可一般只用于做所学专业有关的工作,比如电脑专业就应凭此卡,去做于电脑有关的工作。如果用OPT工作去餐馆打工,就有可能给自己的身份添麻烦。

4. J-1交换学者的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及J-2签证持有人。请注意,并非所有持J-2签证的外国人都可以申请工作许可。例如持J-1签证来美国短期交换外国学生的配偶,可能无法获得工作许可。

5. L-1A或者L-1B签证持有人的配偶。L签证是发给跨国企业工作人员的工作签证。他们的配偶可以申请EAD卡,在美国合法工作。

6. H-1B签证持有人的配偶。请注意,并非有了H-1B签证,配偶就可以申请EAD卡,这一类人的工作许可申请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其一,H-1B签证持有人的职业申请移民已经获得批准(I-140申请);或者其二,H-1B签证持有人的劳工认证申请递交到劳工部至少一年以上。

7. 某些外国政府官员的配偶或未婚子女(持A签证的配偶或未婚子女)。他们的工作许可有效期也随持A签证的外国官员在美国的有效期而定。

8. 美国公民的未婚夫(妻)(K-1)签证和美国公民的外籍配偶(K-3)。这些人一旦进入美国,便可申请工作许可。他们的未成年子女(K-2和K-4)也可以申请工作许可。

除上述几类常见的申请人外,还有很多外国人可以申请这种工作许可的。例如,美国政府接纳的难民;美国政府给予临时保护身份(TPS)的外国人,这些人多半来自南美或非洲的一些国家;持(G签证G-1,G-3或G-4)的国际组织的代表或雇员;北约组织成员的家属(NATO-1到NATO-7);持E-1/E-2签证的配偶; U 和V签证持有者;和那些在递解出境程序中,而被暂缓递解出境的外国人,以及那些同意自愿离境的外国人。

四、特殊工作许可CPT,即CurricularPractical Training。

这种工作许可,只能由外国学生用于与所学课程有关的训练,包括校外实习、联合培训或边工作边学习的项目等。这种工作许可不需要取得移民局的批准,可由所在学校审批。注册一整学年的全日制外国学生可以申请CPT,但使用CPT工作不能超过12个月。

这里需要特别指明的是,华人社区将社会安全卡称为“工卡“,但社会安全卡不是可以合法工作的许可。有的社安卡上注有“仅凭移民局发有的工作许可才有效”的字样。出示这种社安卡的外国人,必须同时出示上述移民局下发的工作许可,才可以工作。

总之,在美国没有一个通用的工作许可。能不能得到工作许可和工作许可的类型,依照持有人在美国的身份而定,有些工作许可可以让持有人在公共劳务市场上找工作。有些工作许可则只能在特别的雇主那里工作,但是不论哪种工作许可,持有人必须在拿到批准件之后才能开始工作,并应注意的是工作许可上的有效日期,及时申请延期,以便工作不因为工作许可过期而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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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美国EB5介绍 原作者:谢正权律师,殷嘉瑞律师,谢洁莹律师,罗厚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