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龙吐血整理,看官拿去不谢,烦请注明出处,免得龙颜大怒。
突发事件,小龙这次真的是起早吐血整理了。还记得小龙2017年的第一篇《移民局审批数据分析》吗?当时有一个未解之谜,即“实际的未审批案件和理论的未审批案件存在误差”。小龙能脑补各位看官此时的心情:啥?好吧,容我们再回顾一下当时的文章:
“在研究数据中,小龙意外发现了一个误差,而这个误差让小龙茶饭不思,在这里要请教各位看官。首先,小龙的理论依据是:当年的未审批案件=上一年的未审批案件+当年的收件数-当年的获批数-当年的拒绝数。如果按照这个理论,那么从2008年(2008年之前移民局并未公布未审批数)开始每年理论上的未审批数与移民局公布的未审批数,一直存在着误差。如下图,其中误差为:移民局公布数据-理论数据。”
小龙的强迫症在这个问题上无药可救,发出文章的同时,也给移民局IPO(Investorprogram Office),即专门处理EB-5案件的部门发了邮件。邮件如下图:
并附上截图如下:
谁曾想,1月3号的邮件,移民局今天回复了!话不多说,邮件如下图:
全文翻译如下:
亲爱的小龙(此处为脑补):
感谢你的来信。你精确的计算并没有将IPO在任何一个财政年可能每天都在处理的情况(收到、批准、拒绝)考虑在内。这些情况,包括上诉案件,并不会显示在公布的表格中,但是会计入最后的“未审批”当中。
希望我们的回答能帮助你。
敬礼(此处也为脑补)
IPO
MS0017(一激动差点看成MS007!)
至此,这一未解之谜,根据移民局的回复,属于“特殊情况”,但是只列举了一个“上诉案件”,而没有其他的情况吗?还是怕小龙知道的太多?如果按照移民局的解答,2009年到2015年的数据为正数(即实际未审批要多余理论未审批),可以理解为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可能有几百份)上诉的案子未审理。但是2016年的这个负数(即实际未审批案件要远小于理论未审批案件),如何解释呢?小龙再次重申之前大胆的预测:2016年度1343件案例应为早前移民局公开承认的2000件遗漏案件的审批进度,即2000件失而复得的案件,移民局加班加点,审批了1300份左右。
原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深山卧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