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EB-5的门槛很低,对申请人没什么太多要求,甚至连语言都没有要求,那什么情况下,什么样的人,不能移民美国呢?
今天,老肖来说一说哪些人不可以移民美国!
到底哪些情况的人,不能移民美国?
一、不欢迎
健康问题
1. 有重大公共卫生安全影响的传染病
这里的传染病是指:肺结核,麻风病以及淋病、梅毒、肉芽肿等重大影响公共卫生的(强传染性)疾病。
其中不包括乙肝,也不包括艾滋病(原先是,后被移除,这既反映了美国的文明开放,同时也说明美国比较强调“政治正确”)。
在此情况下,有下面一种豁免:
亲情豁免:如果是移民申请的受益人是美国公民或者绿卡持有人的父母、配偶、未成年或未婚子女,或者未成年且未婚的经合法收养的小孩的,可以被豁免。
精神异常
1. 现在不正常
申请人行为或精神异常可能对他人或其自身的财产、安全和安宁造成威胁。
2. 过去不正常
申请人曾有过可能对他人或其自身的财产、安全和安宁造成威胁的行为或精神异常,并且这种异常可能重犯或者导致其他的有害行为。
未达到疫苗接种要求
疫苗都可以补打,体检时都可以一并处理。所以这个不算大问题。
药物滥用或上瘾
通俗来讲吸毒的瘾君子不得移民美国。
总的来说,美国不欢迎两类健康问题的人移民美国:
一、给美国带来伤害;
二、给美国带来负担。
除此之外,美国还是很包容的一个国度。
犯罪原因
申请人有违反公德的犯罪行为,是指除了政治犯以外的所有犯罪。
1. 例外及豁免条件:
a) 少年犯例外:仅犯过一次罪,且在18岁之前犯的罪,且犯罪及被释放发生在移民签证申请的5年之前(如果是毒品犯罪,没有这个例外)。
b) 轻罪例外:仅犯过一次罪,所犯罪名的最大刑期不超过1年且申请人实际入狱不超过6个月(如果是毒品犯罪,没有这个例外)。在中国,只有危险驾驶这一个罪名符合这个条件。
c) 老历史豁免:犯罪发生在15年前,接收申请人不会危害美国国家安全且申请人已经被改造好(如果是毒品相关犯罪,需要再加上只犯过一次单纯持有30克或以下数量的大麻的条件)。如果申请人有两次或以上的非政治犯罪,且累计被宣判入狱的时间在五年或以上,则此豁免不适用。
d) 亲情豁免:申请的受益人是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的父母、配偶或子女且拒绝申请会导致该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严重的煎熬(如果是毒品相关犯罪,需要再加上只犯过一次单纯持有30克或以下数量的大麻的条件)。
2. 但是上述老历史和亲情豁免不适用于:
a). 犯罪行为涉及谋杀或酷刑。
b). 申请人曾经为申请绿卡合法进入美国,此后犯下恶性重罪,或者申请人曾经为申请绿卡合法进入美国,但此后其在被发起驱逐出境程序之前曾非法连续居留美国不少于7年。
二、不让来
1. 危害美国国家安全的不得移民
所谓安全大于天,本着对美帝人民负责,只要签证官觉得你有问题,危害国家安全,就拒绝入境。无需证据。
2. 因在先非法居留美国的记录不得移民
申请人曾经非法居留美国超过180天且不满一年的,3年不得入境美国。申请人曾非法居留美国一年或以上的,10年不得入境美国。
陪读的爸爸妈妈注意了,你是否旅游签证过期继续黑在那里过,切不要影响移民大计。
3. 因欺诈行为不得移民美国
申请人以或者曾以欺诈方式试图获取移民法利益的,不得入境美国。
以后赴美生子还是走诚实签吧,毕竟要当美国宝宝的爸妈,出入美国不能因欺诈而失了资格。
还有一种是疏忽躺枪。
比如:之前办赴美签证时,个人资料、工作情况随意填写,等到申办移民时,再填的个人资料或者收入来源和之前有出入,导致移民局判断为欺诈。
在此情况下,只有下面一种豁免
亲情豁免:申请的受益人是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的父母、配偶或子女且拒绝申请会导致该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严重的煎熬。
4. 因J签证未满两年归国服务期而不得移民
申请人曾以J签证在美交流学习,未满两年归国服务期不得申请移民签证赴美。但是由于现在投资移民排期较长,只要申请人人在中国国内,目前这一条已经不会影响投资移民申请人了。
三、移不了
这类人,只能说你是国家的核心之本。
身份特殊,位居要职····
纵观全球,美国的移民政策还是相当宽松——不限年龄,不限教育、学历、专业、企管经验、股份比例、托福雅思成绩,等等。相信绝大多数的中国人均能符合条件,只是在某些细节层面要多加小心,谨防不慎躺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