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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斥游客不购物 遭遇强迫购物如何维权

导游斥游客不购物,昆明市一导游在旅游车上因游客未填意见单呵斥游客“铁公鸡”,随后录像视频被曝光。导游斥游客不购物,一起看一下事情的经过。

导游斥游客不购物

记者2月6日从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获悉,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对涉事的违规导游及旅行社拟作出行政处罚: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吊销王某导游证,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导游斥游客不购物 遭遇强迫购物如何维权

昆明市旅发委发布的通报显示,1月25日,昆明旅发委网络舆情监测发现有网友在微博上发布“导游斥责游客为铁公鸡”的视频。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迅速组织开展调查工作。

经调查,该视频中曝光的旅游团队系由云南旅冠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操作,该团队行程为1月19日至1月25日“昆明—大理—丽江”6晚7日游,此段视频拍摄于1月22日丽江行程中,因游客未填写意见单,导游在旅游车上对游客说,“我没有要求你们买多少东西,你们给我一个件数,你们来云南当铁公鸡,叫我怎么向旅行社交待。”

据悉,该团队在昆明旅游数字平台系统进行过登记,团队人数22人。委派的导游是云南旅冠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向昆明中北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借调的王某。

通报表示,根据调查情况及违规事实,2月6日,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对违规导游及旅行社拟作出行政处罚。

云南旅冠旅行社有限公司及导游王某涉嫌违反《旅行社条例》中“不得有欺骗、胁迫旅游者购买或者参加需要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的有关规定。

依照规定,拟对云南旅冠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拟对导游王某作出吊销导游证的行政处罚,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导游证。

导游斥游客不购物 遭遇强迫购物如何维权

随着春节的临近,不少朋友会选择出游。自驾游还好,如果是跟团旅游难免会遇到消费的问题。那么在旅游遭遇强迫购物,游客要怎么维权呢?

遭遇强迫购物如何维权

专家表示报旅行团一定要找正规旅行社,签订合同,合同中要明确约定收费项目、团费包不包含小费等,同时要索取发票,为将来可能的纠纷保留证据。

不要相信街头散发的旅游小广告以及网络上大量零付团费的港澳游以及一日游等旅游项目。如果在旅游中发现有强迫购物的行为,可以拨打广东省政府服务热线12345、全国旅游服务热线12301,向旅游部门提供证据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万一遭遇强迫购物,根据《旅游法》的规定,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自己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导游斥游客不购物 遭遇强迫购物如何维权

法律顾问表示,旅游维权,证据是关键。首先要签订书面的旅游合同,索取发票,保留支付凭证等,这些都可以证明合同关系。而旅游行程单有写旅游顺序以及接待的标准,可以证明是否存在导游擅自增加购物点以及有没有强迫购物等情况。

如果条件允许,消费者可以采用录像或者录音等方式取证。如果一个团队都遭遇强迫购物的情况,可以联名写证明,这些都是比较有利的证据。发生纠纷后,可以先找旅游局投诉,但消费者也要理性地提合理要求。如果双方达成调解,签订了书面的调解书之后,旅行社如果还是不予赔偿,旅游局可以直接划拨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垫付给游客。此外,还可以通过诉讼途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