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外京铁和园养老照料中心的闫院长算了一笔账,去年该中心的水、电等基本开支都改为了民用价,这一年就省下了两三万元钱。而这也是未来本市将鼓励进一步放开养老服务市场、为社会资本投资养老领域提供的多项扶持政策之一。
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进一步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将放宽养老服务市场准入条件,降低准入门槛,城六区优先发展老年生活照料等行业。
按照实施意见,到2020年,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数占本市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政府投资建设和购置的养老设施、新建居民区按规定配建并移交给民政部门的养老设施、国有单位培训疗养机构等改建的养老设施,均可实施公建民营。
办工商登记有绿色通道
“去年为了建一个玻璃顶房子,一层层地跑。今年要建一个驿站,本来以为会很麻烦的产权手续却精简了很多。”东四街道民政科工作人员对实施意见里提到的降低准入门槛、精简行政审批环节这事儿深有体会。
实施意见对放宽准入条件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从事养老服务的市场经营主体办理工商登记的,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老年人、残疾人养护服务”核定行业,开展连锁经营的,可在同一区级行政区域内通过绿色通道集中办理登记注册。在民政部门登记为社会服务机构的,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在其登记机关管辖范围内设立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服务网点。非本市投资者举办养老服务项目与本市投资者享受同等政策待遇。
本市将鼓励境外投资者设立营利性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机构、社区养老服务驿站、专业护理服务机构,研发、生产老年产品用品。境外投资者设立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境内投资者设立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政府部门将简化养老机构审批流程,全面清理、取消申办养老机构的不合理前置审批事项;养老机构审批涉及的有关部门,要主动公开审批程序和审批时限,并通过网上并联审批平台提高养老服务投资项目审批效率。
本市也将建立覆盖本市养老服务行业法人、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的行业信用体系,通过质量评估、信息公示、价格管理、行业黑名单等制度,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的监管。
水电气热收费实行民用价
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无偿提供设施、给予一次性开办补助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建设、运营养老照料中心和社区养老服务驿站,整合社区商业、医疗、家政、物业等服务资源,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居家养老服务。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转型为康复医院、护理院或临终关怀机构,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护养型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和专业护理服务机构。
记者了解到,在实际运营中,几乎所有的养老机构都能享受到各类政府补助,养老机构也通过价格优惠等方式,将福利反馈给老人。东四街道养老照料中心是一家民建民营公助的养老机构,因为辖区房租成本高,街道在它成立之初采取“扶一把”的政策,每年为其提供58万元的资金支持,而该中心则反馈给辖区的老人每月打折收费的福利。安定门街道则免费为芙蓉敬老院提供用地,在寸土寸金的钟楼旁,为其提供了一个独门独户的四合院,每年还为这里投入各项经费几十万元,敬老院则对地区老人给予很大收费优惠。
实施意见提出,将采取贷款贴息、项目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加大对养老服务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的资助、扶持。采取价格扣除、预留份额、评审优惠等措施,支持小微养老企业参与政府采购。转变运营补贴发放方式,依据养老服务机构实际服务老年人数量发放运营补贴,对服务失能老年人的补贴标准予以适当倾斜,探索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享受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有关补贴等政策。
另外,养老服务领域应减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减免到位。社会资本利用其他用途房产和土地投资建设的养老服务设施,经民政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认定为养老服务机构的,实行水电气热收费与居民用户同价。
民营养老机构收费市场调节
价格,始终是老人选择养老机构最为关心的条件之一。民营养老机构的收费,将主要由市场来调节。
对于民营养老机构,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由经营者自主确定,民政部门加强对其服务的监督管理,并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做好对价格水平的监测分析。
对于政府运营的养老机构基本养老服务费,以扣除政府投入、社会捐赠后的实际服务成本为依据,按照非营利原则,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对于以公建民营等方式运营的养老机构,采用招投标、委托运营等竞争性方式确定运营方,具体服务收费标准由运营方依据委托协议等合理确定。
集体土地可办非营利养老机构
实施意见在编制养老服务规划布局方面指出,城六区将优先发展老年生活照料、老年文化教育、老年信息科技、老年金融服务等行业;城六区以外平原地区优先发展机构养老、老年宜居住宅等行业;城六区以外山区优先发展老年休闲旅游等行业。同时,本市将建立以生活照料为基础,专业护理为支撑,多层次、多主体、多模式的老年人照护服务体系。
实施意见还指出,将统筹利用闲置资源发展养老服务,规划国土部门应按程序依据规划调整其土地使用性质。
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建设养老设施,涉及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租赁)或转让的,在原土地用途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允许补缴土地出让金(租金),办理协议出让或租赁手续。
企事业单位、个人对城镇现有空闲的厂房、学校、社区用房等进行改造和利用,举办养老服务机构,经规划国土部门批准临时改变建筑使用功能从事非营利性养老服务且连续经营一年以上的,五年内土地使用性质可暂不作变更。
民间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可依法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对在养老服务领域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方式的项目,可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入股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