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长江踩水溺亡,溺水了怎么办?10岁男童长江踩水溺亡,同行唯一成年人被判赔8万多。男童长江踩水溺亡,溺水了怎么办?下面一起来看一看吧。
男童长江踩水溺亡
据翠屏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6月18日中午1时左右,陈某(成年人)带骑自行车的侄儿陈乙(化名,未成年人)一起到滨江路玩耍,在经过长江路小学门口时,遇到同样骑着自行车的徐某(未成年人)。徐某与陈乙认识且关系好。陈乙称自己要去滨江路散步,徐某要求跟随一起去。陈乙和陈某均未拒绝,且同徐某一 起到宜宾南岸城区长江滨江路。
途中,陈乙向徐某说要去(长江浅水区域)泡脚,徐某也跟着去了。三人在滨江路水幕电影处越过长江公园管理处设置的“严禁市民到江边踩水”的警戒带,到达长江边浅水区域。被告陈某也同徐某、陈乙一起在长江浅水区域水中踩水泡脚。其间,徐某的鞋子掉进长江水中,为捡鞋子,徐某不慎掉落长江中,被江水冲走后溺水死亡。
警方介入调查后,认为徐某溺水死亡并无相应证据证明系由他人蓄意所致,故认定为意外事件。此后, 徐某父母徐乙、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陈某赔偿死亡赔偿金524100元、丧葬费27756.3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0元、误工费3867元。
翠屏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原告徐乙、刘某因徐某溺水死亡造成的损失共计581913元,被告陈某承担15%的赔偿责任,即87286.95元(581913元×15%)。
2018年9月9日上午,陈某告诉记者,虽然自己感觉有点冤,但是尊重法院判决。而一审宣判后原告不服,提出上诉,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目前,陈某已向原告支付了法院判决的赔偿金额。
夏季天气炎热,很多小孩子因为好奇也为了可以得到片刻的清凉会擅自到水域里面玩耍,但是这非常容易出现溺水的事故,男童长江踩水溺亡,溺水了怎么办?下面一起来看一看吧。
溺水了怎么办
1、如果不幸溺水,首先必须保持冷静,不要惊慌失措。
2、首先你要相信人在水中是可以漂浮的,即使不会游泳,落水后人体也是随着水的浮力起伏。
3、不要在水中胡乱扑腾,一定要保持体力,顺着水的起伏,脚用力向下蹬,手向下划水,当头露出水面时尽量呼吸空气。
4、如果附近有人,可以大声呼救;如果附近没有人,这时就要寻求自救。
5、当救援人员展开营救时,一定要冷静,按照救援人员说的去做,当救援人员靠近时,千万不要一把抱住救援人员,如果这样后果很严重,可能不仅救不了你,救援人员也会有生命危险。
6、四周无人情况下,就要展开自救了,首先看好方向,深吸一口气后憋住,手和脚同时划水。(不会游泳的人憋气后也可以短暂的漂浮在水面)。当气尽后,不要紧张,待露头时继续之前的动作直至岸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