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骨折手术去世,哪些骨折要做手术?湖南女子骨折手术两周后去世,司法鉴定称医院过错遭质疑。女子骨折手术去世,哪些骨折要做手术?下面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女子骨折手术去世
妻子只是腿部骨折,送到医院治疗并进行了手术,出院当天,她突然昏迷,经抢救无效死亡。事隔三年,湖南长沙人李扬帆仍不愿接受这个事实。
导致他妻子死亡的病因是肺栓塞。肺栓塞是深静脉血栓流入肺动脉出现的病症,该症继发缺血缺氧性脑病,最终导致中枢衰竭死亡。
给妻子进行骨折手术的是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下称中医附二),临终前进行抢救的是中南大学湘雅医院,李扬帆决定通过法律途径向这两家医院讨个说法。
4月10日,长沙市开福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这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庭审质证中,李扬帆出示的法医学鉴定意见显示:中医附二医院的行为与病人死亡之间,为同等~主要因果关系。
被告方湘雅医院认可该鉴定意见,中医附二则提出质疑:“申请重新鉴定,申请鉴定人出庭作证。”
中医附二认为,由于原告没有对患者进行尸检,原告提出患者有深静脉血栓,且发展至肺栓塞导致死亡的观点没有事实依据,诱发静脉血栓形成的原因有多种,在没有病例资料能证明也没有尸检的情况下,不能认定患者的深静脉血栓系下肢术引发;他们对患者的救治尽职尽责,他们的医疗行为没有违反诊疗规定,医院没有过错。
法庭辩论中,中医附二诉讼代理人称,他们不接受鉴定意见结论,“患者的死亡是疾病本身转归所致,每个疾病都存在死亡风险,并不是每个疾病都能治愈。”
民事起诉状显示,李扬帆及女儿、岳父母四人,一共要求被告赔偿损失166万余元。庭审进行了两个多小时后,审判长宣布休庭。
想要骨头复位重新长好就需要进行手术,但并不是所有的骨折都需要进行手术复位,有的骨折只需手法复位就可以了。哪些骨折要做手术?一起来看看。
哪些骨折要做手术
手法复位型骨折
绝大多数四肢骨折,手法复位(有些未有移位者,不必复位)加上外固定或牵引,效果良好,不必开刀。如果手法复位无法达到功能复位标准,或骨折合并重要神经、血管损伤,或骨折断端之间嵌入肌肉等软组织,估计难以长好,或骨折是由于骨病引起(即病理性骨折),则应采用手术治疗。
手术治疗型骨折
多段骨折、游离骨片移位较大,或骨折在关节内(或靠近关节),如严重分离的髌骨骨折、鹰嘴骨折、股骨髁间骨折、胫骨平台骨折、肱骨外髁及内上髁翻转骨折等,难以进行手法复位和外固定,需要开刀治疗有的骨折(如老年人股骨颈骨折或脊柱骨折)应让患者早期下床活动,以减少并发症,或从利于护理方面考虑,也以手术为首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