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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秋申请哈佛法学院JD无LSAT强制要求

哈佛法学院创立于1817年,是美国最古老的法学院。著名的常春藤盟校。哈佛大学前后曾经栽培过八任美国总统,逾四十位教授或校友曾获诺贝尔奖,大学部及法学院全美排行前三名。哈佛一年录取五百名左右 J.D. 新生,全校三个年级的 J.D. 总共大约一千五百名,与一百五十名 LL.M. 混杂上课,比例大约十比一,仍以美国 J.D. 学生占绝大多数。当然J.D. 一年级的基础必修课程,诸如契约法、侵权行为法、财产法、刑法等,较少 LL.M. 选修,多数 LL.M.集中在个人有兴趣的二、三年级 J.D. 课程或专长领域的讨论课。与多数美国法学院相同, J.D. 学生仍是哈佛法学院的主流,许多耗时超过一年的知名传统活动,诸如许多教授在学时皆曾参与编辑的哈佛法学杂志 ( Harvard Law Review ) 、优胜者将被刻名于图书馆墙上的仿真法庭竞赛(Ames Moot Court Competition ), LL.M. 学生受限于一年修业年限,并没有参与的机会。

美国法学博士,在法学院的研究生申请中,分为两大类,LLM(硕士学位)和 JD(博士)。

LLM 相对容易,需要申请者提供TOEFL成绩。

JD 非常难,不仅仅需要有TOEFL成绩,还需要LSAT 的成绩。

(LSAT每年仅有四场考试,并且,两年内每个人最多只能考三次。)

而哈佛大学计划在2017年秋季的申请中,同时接受GRE和LSAT成绩。对申请JD的同学而言无疑是一大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