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苑珠林三十九曰:“依宣律师祇洹寺感通记云:经律大明祇洹寺基趾,多云八十顷地一百二十院。准约东西近有十里,南北七百余步。祇陀须达二人共造,成之已后,经二百年,被烧都尽。则当此土周姬第十三王平王三十一年。(中略)于后五百年,有旃育迦王,依地而起,十不及一。经于百年,被贼烧尽。经十三年,有王六师迦者,依前重造。屋宇壮丽,皆宝壮严。一百年后,恶王坏之,为杀人场。云云。”
条目 | 解释 | 详细 |
---|---|---|
受所引色 | 法处所摄色五种之一。【参见: 法处所摄色】 | 详细>> |
受戒入位 | 受佛戒,则入佛菩萨之法位也。 | 详细>> |
受戒 | 戒者五八十具之别,随而受之者,各有其仪式作法,【参见: 戒... | 详细>> |
受想行识 | 五蕴中之四蕴也,此四蕴皆为心法,故称曰非色之四蕴。 | 详细>> |
受想 | 五蕴中之受蕴与想蕴也。【参见: 五蕴】 | 详细>> |
受岁 | 比丘夏居竟,增一法[月*葛],谓之受岁。 | 详细>> |
受喜 | 十六特胜之一。【参见: 十六特胜】 | 详细>> |
受别 | 【参见: 受记】 | 详细>> |
受决 | 同受记。谓受决定之记别也。 | 详细>> |
受具 | 谓比丘比丘尼之受具足戒也。行事钞上三之一曰:“十僧受具。” | 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