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州新丰(陕西临潼东北)人。十五岁出家,师事昙延。受具后,就洪遵学四分律,涉猎律部者三年。又于昙迁禀摄论,研讨法华,大集,楞伽,胜鬘,地论,中论,百论等。又造经四藏,备尽庄严。常慨忏悔授戒之法有亏,寻讨诸忏法,严饰道场,每春于受戒之首,依二十五佛及千转神咒,洁斋行道,使彼毁禁之辈,登坛受法。贞观初年,受敕为皇太子及诸王等,授菩萨戒,于长安建普光寺居之。又受敕入为皇后六宫及妃主等授菩萨戒,寻于苑内德业寺为皇后写现在藏经,更使于延兴寺造藏经。师并受敕监之。北周灭法以后,及隋朝再兴,传度法本,但存卷帙,至寻检文理,则多乖背,师因集义学沙门,使仇校正。法藏之得绝伪滥,明纲领者,一师之力也。师虽广以三藏教世,而偏以律仪驰誉,诸国僧尼之受具足戒者三千人。自王公僚佐至庶人,从受归戒者,二十余万。又上书皇太子乞行行慈灭杀顺气奉斋四条,贞观九年为下诏自三月至五月断杀。师又上书乞延期,特听尽于岁暮。十年十二月,罹疾,遗表皇太子,献自撰之佛教后代国王赏罚三宝法,安养苍生论,三德论,各一卷。寂于延兴寺,年七十五。太宗下诏恻悼,为给葬具,使殡于终南山寺。唐朝沙门之有敕葬,实以师为嚆矢。详见续高僧传,佛祖统纪等。
条目 | 解释 |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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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所引色 | 法处所摄色五种之一。【参见: 法处所摄色】 | 详细>> |
受戒入位 | 受佛戒,则入佛菩萨之法位也。 | 详细>> |
受戒 | 戒者五八十具之别,随而受之者,各有其仪式作法,【参见: 戒... | 详细>> |
受想行识 | 五蕴中之四蕴也,此四蕴皆为心法,故称曰非色之四蕴。 | 详细>> |
受想 | 五蕴中之受蕴与想蕴也。【参见: 五蕴】 | 详细>> |
受岁 | 比丘夏居竟,增一法[月*葛],谓之受岁。 | 详细>> |
受喜 | 十六特胜之一。【参见: 十六特胜】 | 详细>> |
受别 | 【参见: 受记】 | 详细>> |
受决 | 同受记。谓受决定之记别也。 | 详细>> |
受具 | 谓比丘比丘尼之受具足戒也。行事钞上三之一曰:“十僧受具。” | 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