拈香烧之也,开堂之日,拈香祝天子,谓之祝圣拈香。为佛拈者,谓之嗣法拈香。敕修清规开堂祝寿曰:“拈香祝圣,次拈帝师,省院、台宪、郡县、文武官僚香,侍者逐一度香,法嗣香住持怀中拈出自插炉中。”嗣法拈香,住持自以香插于炉,其余拈香,住持拈香付侍者,侍者以之插入炉中。又为佛祖及檀越等拈香,后陈法语者,是名拈香佛事。备用清规达磨偈曰:“住持举拈香佛事。”
条目 | 解释 | 详细 |
---|---|---|
受所引色 | 法处所摄色五种之一。【参见: 法处所摄色】 | 详细>> |
受戒入位 | 受佛戒,则入佛菩萨之法位也。 | 详细>> |
受戒 | 戒者五八十具之别,随而受之者,各有其仪式作法,【参见: 戒... | 详细>> |
受想行识 | 五蕴中之四蕴也,此四蕴皆为心法,故称曰非色之四蕴。 | 详细>> |
受想 | 五蕴中之受蕴与想蕴也。【参见: 五蕴】 | 详细>> |
受岁 | 比丘夏居竟,增一法[月*葛],谓之受岁。 | 详细>> |
受喜 | 十六特胜之一。【参见: 十六特胜】 | 详细>> |
受别 | 【参见: 受记】 | 详细>> |
受决 | 同受记。谓受决定之记别也。 | 详细>> |
受具 | 谓比丘比丘尼之受具足戒也。行事钞上三之一曰:“十僧受具。” | 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