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见: 笔受】。笔即笔之俗写。(杂语)于译场受译主之言,笔之以汉言也。事物纪原七曰:“宋朝会要曰:太平兴国七年六月,译经院成。译经诏梵学僧笔受缀文,七月诏左右街义学僧详定,十二月选梵学沙门一人为笔受,义学沙门十人为证义。其后以惟净为梵学笔受,自此始也。谈苑曰:译经常以梵僧,后令惟净同译经。梵学笔受二人,译经缀文二人,证义八人。唐世翻译有笔受官,以朝臣为之,佛陀多罗之译圆觉经也。房融为笔受是矣,宋朝太宗始用梵觉僧也。”
条目 | 解释 |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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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所引色 | 法处所摄色五种之一。【参见: 法处所摄色】 | 详细>> |
受戒入位 | 受佛戒,则入佛菩萨之法位也。 | 详细>> |
受戒 | 戒者五八十具之别,随而受之者,各有其仪式作法,【参见: 戒... | 详细>> |
受想行识 | 五蕴中之四蕴也,此四蕴皆为心法,故称曰非色之四蕴。 | 详细>> |
受想 | 五蕴中之受蕴与想蕴也。【参见: 五蕴】 | 详细>> |
受岁 | 比丘夏居竟,增一法[月*葛],谓之受岁。 | 详细>> |
受喜 | 十六特胜之一。【参见: 十六特胜】 | 详细>> |
受别 | 【参见: 受记】 | 详细>> |
受决 | 同受记。谓受决定之记别也。 | 详细>> |
受具 | 谓比丘比丘尼之受具足戒也。行事钞上三之一曰:“十僧受具。” | 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