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界者,一切众生身心之本体也。法,轨则也。界有性分二义。若约事说界,即是分义。谓随事分别故也。若约理说界,即是性义。谓诸法性不能变易故也。以此性分,互相交络,则成理事无碍法界,以理融事,一一融通,则成事事无碍法界也。一事法界,谓诸众生色心等法,一一差别,各有分齐,故名事法界。二理法界,谓诸众生色心等法,虽有差别,而同一体性,故名理法界。三理事无碍法界,谓理由事显,事揽理成,理事互融,故名理事无碍法界。四事事无碍法界,谓一切分齐事法,称性融通,一多相即,大小互容,重重无尽,故名事事无碍法界。见大明法数一三。注法界观门曰:“清凉新经疏云:统唯一真法界,谓总该万有即是一心,然心融万有便成四种法界:一事法界,界是分义,一一差别有分齐故。二理法界,是性义,无尽事法同一性故。三理事无碍法界,具性分义,性分无碍故。四事事无碍法界,一切分齐事法,一一如性融通重重无尽故。”(名数)华严之四法界也。【参见: 法界】
条目 | 解释 |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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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所引色 | 法处所摄色五种之一。【参见: 法处所摄色】 | 详细>> |
受戒入位 | 受佛戒,则入佛菩萨之法位也。 | 详细>> |
受戒 | 戒者五八十具之别,随而受之者,各有其仪式作法,【参见: 戒... | 详细>> |
受想行识 | 五蕴中之四蕴也,此四蕴皆为心法,故称曰非色之四蕴。 | 详细>> |
受想 | 五蕴中之受蕴与想蕴也。【参见: 五蕴】 | 详细>> |
受岁 | 比丘夏居竟,增一法[月*葛],谓之受岁。 | 详细>> |
受喜 | 十六特胜之一。【参见: 十六特胜】 | 详细>> |
受别 | 【参见: 受记】 | 详细>> |
受决 | 同受记。谓受决定之记别也。 | 详细>> |
受具 | 谓比丘比丘尼之受具足戒也。行事钞上三之一曰:“十僧受具。” | 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