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陀证悟之性海,为佛佛自知之法,不可言说,是曰果分不可说。然此不可说之果分,得于因人之机缘略说一分,是曰因分可说。因分者,其所现所说,皆为因位因人,故只谓是因位因人所知所了之分际也。五教章上曰:“地论云因分可说果分不可说者是也。”即十地论二所谓:“前言十地义,如是不可得说闻,今言我但说一分,此言有何义?是地所摄有二种:一因分,二果分。说者解释,一分者是因分,于果分为一分,故言我但说一分。”
条目 | 解释 |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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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所引色 | 法处所摄色五种之一。【参见: 法处所摄色】 | 详细>> |
受戒入位 | 受佛戒,则入佛菩萨之法位也。 | 详细>> |
受戒 | 戒者五八十具之别,随而受之者,各有其仪式作法,【参见: 戒... | 详细>> |
受想行识 | 五蕴中之四蕴也,此四蕴皆为心法,故称曰非色之四蕴。 | 详细>> |
受想 | 五蕴中之受蕴与想蕴也。【参见: 五蕴】 | 详细>> |
受岁 | 比丘夏居竟,增一法[月*葛],谓之受岁。 | 详细>> |
受喜 | 十六特胜之一。【参见: 十六特胜】 | 详细>> |
受别 | 【参见: 受记】 | 详细>> |
受决 | 同受记。谓受决定之记别也。 | 详细>> |
受具 | 谓比丘比丘尼之受具足戒也。行事钞上三之一曰:“十僧受具。” | 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