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种子薰习者,必具备下之四义。所谓四义者:一有生灭,为生灭之法,以有生灭,有转变,始有作用也。二有胜用,宜有缘虑之作用与善染污强盛之势用者。色法与无覆无记者无此义。三有增减,必为增减者。完全圆满者,无能薰之作用。四与所薰和合之性,宜与所薰之第八识为同时同身者。而具此四义者,惟因位自身之七转识也。
条目 | 解释 |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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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所引色 | 法处所摄色五种之一。【参见: 法处所摄色】 | 详细>> |
受戒入位 | 受佛戒,则入佛菩萨之法位也。 | 详细>> |
受戒 | 戒者五八十具之别,随而受之者,各有其仪式作法,【参见: 戒... | 详细>> |
受想行识 | 五蕴中之四蕴也,此四蕴皆为心法,故称曰非色之四蕴。 | 详细>> |
受想 | 五蕴中之受蕴与想蕴也。【参见: 五蕴】 | 详细>> |
受岁 | 比丘夏居竟,增一法[月*葛],谓之受岁。 | 详细>> |
受喜 | 十六特胜之一。【参见: 十六特胜】 | 详细>> |
受别 | 【参见: 受记】 | 详细>> |
受决 | 同受记。谓受决定之记别也。 | 详细>> |
受具 | 谓比丘比丘尼之受具足戒也。行事钞上三之一曰:“十僧受具。” | 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