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使市政府办公室专业秘书处(秘书一处、秘书二处、秘书三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工作规范》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规范》,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专业秘书处负责办理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领导日常交办的文、会、事。结合处室对口工作,做好政务信息、政务督查、政务调研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努力为市政府领导和部门、基层提供质量优、效率高的智力服务、政务服务和事务服务。
第三条 办理公文应严格遵守《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xx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制度》,公文经综合秘书处登记后受理。对承办的公文应及时登记、审核、送签、反馈、督办。对内容、文字严格审核后送分管市领导审签,交综合秘书处印发。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需行文的议题,专业秘书处与综合秘书处和相关部门衔接,负责落实。根据精减公文的要求,处室严格把关,凡可由部门发文的,作退文处理,由部门行文;可发文可不发文的,坚决不发文。对不符合行文规范的倒签文等,要完善审核手续。对出现倒签文件和被退文的部门,进行登记,并送市政府目标办备案。
第四条 按照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领导要求承办会议(含电视电话会)。会前做好参会人员通知、会场落实、会场布置、会议签到工作,会中做好会议记录和相关服务,会后做好资料归档、整理会议纪要并督促落实会议决定事项。
第五条 承办领导交办的事务工作,做到脑勤(善思考)、眼勤(善观察)、耳勤(记要点)、手勤(动作快),及时、准确、优质、高效地完成交办事务。
第六条 沟通信息,做好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地将市政府领导的重要活动、决定的重大事项,通过文字、图片形式,报送信息调研处。对领导的重大政务,需报道的,按市里有关文件规定及时通知新闻单位宣传报道。并根据领导安排或工作需要,准确传递工作信息。每月按时将市政府领导的政务大事记交综合秘书处。
第七条 按照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领导要求做好日常政务督查工作,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代,确保政令畅通,将督查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
第八条 按照市政府领导要求并结合处室对口工作,收集掌握与本处室职责相关的政策、法规和专业知识,及时为领导提供参考。围绕我市经济、社会重大问题和社会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开展调研,撰写调研文章。
第九条 根据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有关规定,积极协助信访部门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第十条 规范处室内部管理,职责明确,团结协作,服从安排。
公文处理及时、准确;资料存档规范,查找快速;办公室整洁、卫生。
第十一条 以服务为宗旨,积极为领导、为部门、为基层、为群众服务,协调处理好与政府办公室其他部门以及各县区、部门的工作关系,做到相互支持、配合,快速高效地开展各项工作。
第十二条 努力提高综合素质,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工作人员要做到仪表端庄、诚实守信、忠于职守,遵守(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严于律己、勤政廉洁,不利用工作之便以权谋私。积极维护领导形象;不做不利于团结和不利于工作的事。遵守保密制度,做到不该问的不问、不该看的不看、不该说的不说。讲学习,坚持个人学习和集体学习相结合,建立学习交流制度和总结制度,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学习相关的政策、法规和专业知识,不断总结,及时查漏补缺,提高综合业务技能,提升处室的整体服务水平。
第十三条 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